各相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覆盖面,推动汽车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试点院校征集工作。经院校申报及专家委员会评议审定,拟确定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共计30所院校作为第二批试点院校,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各试点院校须按要求扎实推进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项目建设,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评估、终期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院校将授予“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证书。
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
联系人: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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