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职业教育汽车专业类课程思政专项研究及素材库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项目由汽车行指委、机械工业出版社和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共同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汽车行指委正式立项的研究项目。
二、立项方式
由汽车行指委秘书处、机械工业出版社和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共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正式立项,由汽车行指委发布立项通知,出版社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分配由汽车行指委秘书处负责。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类别: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素材库项目,申报者可根据项目研究情况,自行确定申报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计划经费资助项目共45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8000元,各院校须1:2配套资助金;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4000元,各院校须1:1配套资助金;素材库项目20项,每项资助5000元。
(三)经费资助方式: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专家组评审确定立项单位后,支持单位分别和各立项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于立项通知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笔资助经费(占总经费的50%)到账,剩余经费在项目顺利结题公示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账。
2.素材库项目:分两批次进行资助,每批次专家会议评审前,各立项单位须分别和出版社签订合作协议。经专家会议评审通过后,资助经费于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账,到账方式由项目负责人指定。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承担者;具有较好的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从事汽车专业工作和研究领域,在课程思政方面有一定的研究。
(二)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和素材库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申报人可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研究方向和目标,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在指南外选方向。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项目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每人最多可申报或参与项目1项,每所学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可以进行跨校组合进行申报,以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计入学校申报数。
(六)已结题或在研项目内容与申报课题类似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如发现,即撤销已立项课题,且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汽车行指委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
(七)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度职业教育汽车专业类课程思政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2024年度职业教育汽车专业类课程思政专项研究及素材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和汇总表由各学校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以PDF扫描版发送至汽车行指委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课程思政项目申报书/汇总表-项目名称-院校-项目负责人”。附件2和附件3提交后,须经立项评审,立项通知发布后,项目正式启动。
(八)素材库项目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度职业教育汽车专业类课程思政专项研究及素材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学校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以PDF扫描版发送至汽车行指委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课程思政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院校-项目负责人”。附件3提交后,项目正式启动。
五、项目结题要求
(一)项目须在研究周期内完成,论文、案例集、视频等成果内容须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
(二)结题时间: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立项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素材库项目专家评审分两批次,每批次均需完成网络初选和专家会议评审。第一批次专家会议评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前,第二批次专家会议评审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
(三)根据申报类型完成对应验收成果:
1.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以及在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课程思政案例集中收录典型案例一篇,同时课题组必须面向全国开展一场关于研究成果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并提前7个工作日向汽车行指委秘书处报备。
2.一般项目:须在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课程思政案例集中收录典型案例一篇,并且撰写一份与研究内容一致的教学设计,发送至汽车行指委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课程思政项目教学设计-项目名称-院校-项目负责人”。
3.素材库项目:两批次材料须分别于2024年11月1日和2025年6月15日前,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提交材料至汽车行指委指定邮箱,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材料命名方式为“素材库项目-项目名称-院校-项目负责人-文件类型”。对每批次提交的素材材料,第一次评审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如二次评审仍不通过,项目经费撤销,不予支付。原则上第二次提交时间为第一次评审后半个月内。
六、联系方式
汽车行指委邮箱:qchzw@sae-china.org
联系人:金老师 010-50923913 18761892175